亭子口公司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普法活动

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营造项目建设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12月4日上午,亭子口公司联合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EPC第IV标承包人,在广安区浓溪镇龙顶山村组织开展了“弘扬法制精神 助力灌区建设”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宣讲及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进行。亭子口公司工作人员向一线工人宣传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解读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规定的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的法定义务以及用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工资支付形式、清偿责任等内容。详细讲解了追索劳动报酬的途径,引导其遇到不公平待遇、不规范用工、拖欠工资等问题应当如何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就农民工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随后,施工总包单位详细介绍了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工作情况,要求农民工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落实施工现场上下班打卡。同时指出项目部将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我们作为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业主、总包单位能到工地来宣传,对于我来说是一种很好的帮助,让我知道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筑工人何某说到。

本次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旨在强化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和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提高用工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让参建各方充分认识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