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实施水资源调查评价,是重大资源环境和国情国力调查评价的一项重要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自然资源部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第三次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建立了全国、流域、省级三级联动的工作体系,全国300多家技术单位、2万多名专家和技术人员参加,在大量调查监测、专题研究、分析评价、成果集成、技术协调和专家审核的基础上,取得了重要成果。
本次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采用统一的技术规范,创新技术方法,细化评价单元,在第一次调查评价(水文系列为1956~1979年)和第二次调查评价(水文系列为1956~2000年)基础上,延长水文系列,重点分析评价我国水资源长系列演变机理和规律,特别是本世纪以来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变化趋势,进一步摸清我国水资源数量、水资源质量、开发利用情况、水生态环境状况,对重点流域、区域水资源情势进行综合评价。
总体上看,进入本世纪以来,全国多年平均降水和水资源总量基本稳定,部分流域、区域水文及水循环演变机理和产汇流规律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但夏汛冬枯、北缺南丰、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的基本水情没有根本改变。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格局总体向好,全国供用水结构逐步优化,用水总量呈现微增长,水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的科学指引下,我国水资源配置格局实现全局性优化,水资源利用方式实现深层次变化,江河湖泊面貌实现根本性改变,河湖水域空间逐步恢复,部分区域地下水超采状况逐步缓解,水生态状况总体好转。
本次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客观反映了我国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总体状况,也反映出部分区域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状况仍不容乐观。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开展水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加强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