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吴军率集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讲队到公司讲专题党课。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廖建强,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文祥明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条例》专题党课宣讲会。
集团《条例》宣讲队分为四个小组。上午,第二、三、四小组分别在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第Ⅰ、Ⅱ、Ⅳ标总包项目部为公司建设管理现场部和各参建单位的党员同志宣讲了《条例》。
吴军在EPC第Ⅲ标段水电十四局项目部以《坚持以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为题,从“关于纪法衔接条款”“结交、充当政治骗子”“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离岗离职后违规从业、违规谋利”等14个方面,深入浅出的为公司本部、建设管理现场三部及EPC第Ⅲ标各参建单位党员解读《条例》。
最后,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廖建强对公司和各参建单位全体党员同志提出要求,他强调:一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要一刻不停抓《党章》引领,党纪学习、规矩培养、制度执行,层层传导压力,强化纪律定力、深化纪律教育、加大纪律执行;二要锤炼坚固纪律意识。要严守党的“六大纪律”,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省委、厅党组和集团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见效;三要增强自我革命的自觉。要深化教育整顿成果运用,以学习贯彻党的自我革命精神为主线,加强对党的自我革命的三个重大问题和“九个以”实践要求等核心内容的学习理解,长期坚持自我革命,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切实筑牢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