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项目,应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测成果应当公开。现将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2023年第二季度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进行公示。
联系人:罗世富
联系电话:17381386927
附件: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年度报告2023年第二季度.pdf
四川省亭子口灌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3日